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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跟无赖一起漫步人生吧

-----抓牢了,别松手-----

               
          
   
  别让自己灭了自己
 
 
 

【远征的印记征文参赛】诺森德的约定(投票召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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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森德的约定



一、启航



    秋天的午后,火辣辣的阳光照在暴风城的青瓷砖上,感觉脚踩上去鞋底都是粘粘的。码头边,跟以往只有鱼贩的冷清吆喝不同,今天却是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类的各路友军,如果你走在街上,很容易就可以分别出那声音是源自矮人大叔还是侏儒小姑娘。切记切记,一定要看着路走,不然一不小心,下一秒钟你可能就会被迎面而来的满身厚重板甲的高大精灵战士撞得个七荤八素,这还不是最倒霉的,假如是踩到来自秘蓝岛的德莱尼的尾巴,那你唯一做的事就是祈祷能回家还能被你妈认出来吧!幽蓝色皮肤的德莱尼人可是将这视作对他们最大的侮辱。

    当然,除此这些人之外,人群里数量最大的自然还是当东道主的人类,加上不断巡逻的卫兵,他们已经将几条主干道塞得水泄不通。这不是过年,也不是庆中秋,明天,他们的老国王瓦里安将会在这里,为他们通往北裂境的新航线开通剪彩!这也难怪,艾泽拉斯大陆的人们等候这一条航线的开通已经数载了,听说那块成为诺德森的大陆拥有富饶的矿产草药资源和许多稀世珍宝,更有让人梦寐以求的高级盔甲和武器,这让无论是善战的勇士还是有先见之明的奸商们都蠢蠢欲动。可惜当初这条航线并未如同预期那般开启,经历了重重困难,直至近日,首航才被确认下来。愧疚的暴风老国王为此特将可载两千人的豪华巨轮暴风号首航的船票打了六折,这更是如同一剂吗啡,让所有向往新大陆的人从兴奋直接升华到狂热。

    一张原价五银币的三等舱船票,在黑市已经被炒到20个金币了。但依然供不应求,毕竟,比起先到达传说中遍地是金的诺森德大陆,20个金币的确是显得微不足道。

   “我靠,太黑了吧,你以为你这船是泰坦尼克号啊!就算是也不可能卖25个金币那么黑啊!”一个没抢到便宜票的青年骑士对着卖票的黄牛愤愤地喊,原以为会得到同样命运的人的支持,趁机打击一下黄牛党的嚣张,没想到这话一出,周围很多的人向他投来憎恨的目光。

    “你丫居然敢咒我们沉船啊!活腻了吧!让老子教教你怎么游泳吧!”一个强壮的精灵战士一边说着一把抓起了这个刚从北郡修道院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骑士,一个标准的投掷铅球姿势,青年骑士直接以一个优美抛物线地飞到了30码外的运河里,周围的人发出了一阵惊叹,接着又是一阵鼓掌的欢呼,自然谁也不希望明天新航线出任何岔子,一句不吉祥的话也不允许。巡逻的卫兵对这种表达民愤的行为自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水的青年只好自己爬上岸后灰溜溜地逃走。也幸亏他买不到票,否则即便去了,那些高他好几十等级的凶猛怪兽可不会怜惜他这种还在哨兵岭混混小骑士。

    首航船票的火热也带旺了暴风城其他产业经济的发展,无论是街道上卖面包的小贩,运河旁卖衣服的裁缝店,还是城门口边上的花店,甚至城门外卖小猫宠物的姑娘,都大大发了一笔。这样的发财机会自然也少不了城里旅馆的老板了,涨价了百分之三百的客房依然爆满不说,无论是走廊还是阳台,都被人占据了。平常清净的马棚也一下热闹了,除了人类的各色马匹,暗夜精灵们的豹子,德莱尼人的大象,甚至还有几头科多兽。晚来的,只能学那位侏儒一般直接躺饭桌上了——还好他身材短小,这种一米平方的餐桌对他来说却是宽裕得很,可不知道高大的暗夜精灵们如果同时睡两张桌子要不要加钱呢。船明天一早就开,即便是住在离暴风城最近的铁炉堡的人,也提早一天坐地铁过来,好能在明天的船上提前占上一个好位置。兴奋的人们在谈论暴风号和诺森德时,或许都已经忘记他们一个月前还在谩骂暴风城政府办事效率的低下,确实,这条船早该在半年多前就该开了。



二、等待



    餐桌晚上可以当床,白天还是得做生意用的。午后是生意最旺的时候之一,店里人头攒动,几个强壮的矮人猎人围在了一张不大的桌子旁,桌上除了几块吃剩的暴风城奶酪和硬面包片,还有的是矮人们自带的矮人烈酒。粗犷的他们喝完酒后说起话来甚至盖过了用麦克风的歌手。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离他们不远的一张大桌旁却是只有一个暗夜精灵男子坐着,大概是他近两米高的魁梧身材和腰间那两把从鞘中隐隐泛出浅黄光的匕首一看就让人觉得不是好惹的主,所以即便其他桌再挤,也没人敢上来跟他拼桌。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自从他进来之后他已经吸引了不少男女客的关注,男人自然在打量他的武器和沉甸甸的背囊,女人嘛,自然是对他孑然一身的身份和英俊的面孔感到一丝兴趣。但这个男子和其他爱凑热闹的人不一样,对什么都不关注,一个人照旧点了一盘鱼香肉丝,然后就静静地坐着喝酒,两个看上去也是熟客的酒鬼热情地与他打招呼,他头也没抬一下,几个新来三流的妓女更是碰了一鼻子灰,除了不断给他加酒的老板娘,再也没人前去搭理他了。

 

三杯酒过后的他显得有点微醉,但是还是没人敢打他背囊的主意,而对他来说,如果一个职业盗贼在旅馆被人偷了包,那真该找一根电线杆子一头撞死算了。是人都看得出他仿佛在等什么人,尽管他左手托着脑袋,紧绷的面上读不到任何表情,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但炯炯有神的眼睛却没有半秒是离开过门口——更准确说是门口对面城门大路的方向。

    一个老板不知道从来请来的歌手在不大的二楼边弹着破旧的吉他,边唱一首《今天只做一件事》。假如他要等的那个人今天还是没有来,对这个男子来说,他今天只做的唯一一件事也就是在这里等待。

    他是一个暗夜精灵盗贼,可不代表他只在夜晚才出工,就在昨天,他刚从一个码头的黄牛身上顺手牵羊了两张船票,然后晚上又去了旅馆地下的酒窖赌场,在扑克牌赌局中用这两张三等舱的票为赌注,换来了两张一等舱的票,当然,这过程用上了一点点的小技巧,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对一个高智商的盗贼来说,简直是a piece of cake!幸亏暴风这群饭桶不会用实名制来卖票,他赢了之后得意地亲吻了一下船票,把这两张价格不菲的纸片揣进了贴身的口袋里,好好地睡了一觉,然后来到了旅馆的一楼。

    他其实不必如此,背囊里的那张全艾泽拉斯大陆和外域都通用的信用卡足以让他甚至造一艘比暴风号更大的船。实际上他是一个名人,至少曾经是。他曾是联盟雇佣军中的佼佼者,也是艾泽拉斯大陆第一个把在太阳井把燃烧军团第三任指挥官基尔加丹的喉咙割破的人,更让人吃惊的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战利品中那把极品的“群星之怒”弓收入了囊中,一同前往的其他24名勇士却不敢有任何怨言或愤怒——外人认为他们中没有任何人有百分之十的把握躲过五分钟前刺入基尔加丹喉咙的那把匕首,但实际上,见到基尔加丹之前,经过一路上血的洗礼,这个精灵的威望远远超过了他手中的那把黄光匕首。尽管如此,这个消息传开,还是让举国上下十分震惊,甚至让部落方的电视台也做了专题报道。一举成名后的他却很快地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人见到这个拿群星之怒的盗贼了。而今天,应该不会有人记得了,更不会有人认出他那把仿制品满大街的橙弓了。

    “这位大爷,我看你都六十了吧,瞧你那胡子,都快可以当扫帚了,诺森德那边的野兽可不会缺扫帚吧。”一个喝酒喝得满脸通红的矮人大声地拿身边坐着的一个侏儒取乐。

    几个矮人同伴听了也跟着起哄,全然不顾侏儒的面子大笑着。“还是回去抱下你的小孙子吧,带他多锻炼下,说不定将来能高你几厘米。”又是一阵大笑。

    被取笑的正是睡餐桌的那个侏儒,他为了赶上这趟首航,昨天坐了一夜的狮鹫从冰天雪地的冬泉谷赶来,来的时候旅店已经早已满客,好话说了一箩筐,旅店老板娘看他被冻得发紫的脸颊,心软才让他在餐桌上睡一晚,可这才睡了几个小时,却已经大亮,没办法,只好起来,坐在一旁打盹。

    孤身一人的他自然不敢回敬人多势众的矮人,只有结巴地反驳道:“谁……谁六十啊!人家年……年轻着呢,没到一枝花呢!”侏儒因为生活在北方,加上生活环境恶劣,大多数都很老相。

   “一枝花?是啊,仙人掌嘛!六十年一开花!”嘴不饶人的矮人继续损着这位侏儒,又是引来一阵拍桌的狂笑。看来,某位最近流行的笑星的影响力实在不小。

    此时,尴尬的侏儒没喝酒脸也变得通红,气嘟嘟地站了起来,可站起来也还没到桌面高,更惹来一阵夸张的笑声,他索性爬上了椅子,插着腰,如同发表演地说:“你们别看我长得矮小,我可是我们族里最出色的法师。话说这诺森德大陆,虽然充满险境,但对于我们勇敢的侏儒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人生其实很简单,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再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但是死的时候,你要反省下你到底这辈子是活的有没有意义!所以这次,我即便是死,也要死在诺森德!”这一番话降下来赢得了不少人的喝彩。

    没等矮人们开口,老板娘笑盈盈地过来打圆场了。“矮人先生们,且不说你们何必百步笑五十步呢,你们和侏儒可都是铁炉堡最能干人啊,工程学和铁匠学做出来的兵器装备无不让人称赞,来到外面了,可不能让大家见笑了。”听到老板娘这么说了,矮人们反而有点不好意思,矮人中一个头领模样的把侏儒拉了过去,道了歉,而那个侏儒也不计前嫌,不一会就打成一片,痛饮起来。

    窗边的那个暗夜精灵脸上的表情依然跟半小时前一样,目光也丝毫没有任何移动,生怕错过了进入城门的任何一个人。而刚听到侏儒的那句:人生其实很简单,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再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他的心还是微微颤抖了一下,问了一下自己:“不知道这辈子,闭上眼睛前,还能不能再见她一次呢?她真的会守那个约定吗?”
点燃了一支烟,没有吸。这烟的牌子叫“忧愁美”,意在抽这烟的时候,忧愁也会变成一种吸引人的美。看着袅袅飘起的烟,男子仿佛了想起了什么,轻轻地吸了一口,之前紧绷的面孔变得温和了一点,眼睛微迷,嘴角上翘,一个标准的精灵美男子笑容在午后的阳光的配合下格外迷人。而深逐的眼睛透出那一丝忧伤,恍如是一副韩剧里唯美的画面,这让不少店内的女客都几乎当场被迷倒,连定力很好的老板娘也不小心把啤酒洒在了客人的靴子上。

    他在想什么,家人?妻子?还是情人?

三、龟兔赛跑


    旅馆二楼的男子嘴角还是呈一定的弧度,他还在回忆着,瓶中的酒已经喝剩最后一杯了,老板娘在远处一直关注着他,希望可以在第一时间上来给他加酒。

       NND,幸亏有那只鹦鹉,幸亏那只鹦鹉会说人话,不然我还指不定今天能坐在这里喝酒了。男子嘴角又上翘的弧度又大了一点。

    在那姑娘要发第三道法术的时候,那只笼子里剩下的鹦鹉自己飞了出来,落到了姑娘的马头上,把之前的事情居然能扼要地告诉了少女,这才知道是误会一场。要说,这会总结故事的花羽鹦鹉还的确不赖,不然怎么可以在黑市上卖到一万金币,这还是有市无价。

    可拉不下面子的少女还是坐在马上,冷冷地说,“对不起,本姑娘字典里没有‘对不起’这两个字!”姑娘顿了顿,察觉出自己刚才这句话貌似有点矛盾,但又不好重复,于是说:“这样吧,本姑娘以德服人,我跟你赛跑,看谁先到海湾,如果我输了,我跟你道歉,如果你输了,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吧。”

    “敢情这长的好看的姑娘是恶霸啊,什么条件都她说了算。你道行高,我没话说,你不道歉就算了,爷还不陪了,跑步?傻子才在这热天跟你去马拉松呢!嗯,不过说到跑步,就凭你那十几秒的一闪现能比我快吗?”男子心里衡量了一下,说:“这样把,你输了的话,你也不用道歉了,你给我10个金币,我输了的话,我这跟笛子就给你了!”这时候,男子不知从身上哪里摸出了一支短笛。

    少女想了想,答应了,下了马,摘下了帽子,与男子站到了一起。

     跑步不像其他竞技,简单到连裁判的必要也没有,至少他们认为对于他们这种“堂堂正正”的人来说。两人把目标定在了两公里外的暮色森林,谁第一个进入森林的就赢。两人对视了一下,“一二三,跑!”

    果然是一个毫无悬念的比赛,男子的第一个疾跑就把这个年轻的少女法师甩开了近三十码。“她不会召唤坐骑来作弊吧。”男子放慢了速度回头看,五十码开外的少女仍在有节奏地跑步跟随着。

    这也太简单了吧。距离不到目的地不到五百米的时候,男子开始轻敌了,甚至想停下来吸一口烟。在看到反抗军营地的坡路之后,男子终于停了下来,回头看看已经不见少女的踪影了。

    还没等他高兴过来,他猛地一拍自己脑门,“啊!莫非英明一世的我被这丫头片子给耍了!?她压根就没想着和我赌,只是想把我甩掉?”想到这,男子忍不住回头走了几步,想看看到底这女人是否还能在视野中望到。

    有点不对劲,但至于是什么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站在小坡上望了大概三十秒,视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模糊的紫色的小点,可惜看不太清,他揉了揉眼睛,没错,是她!她没骗我,哈,她真是厚道啊!她真的是一个高尚的少女啊!她真有职业操守啊!

    “咦,不对啊,怎么会那么快!她刚才很慢的,这下怎么跟一个吃了兴奋剂的刘翔似的!哇,脚底是不是踩了风火轮啊!”少女越来越近,已经距离不到20码了,这时候,男子才想起比赛还没有结束,马上转身就向一百来码外的终点奔去。

    “糟糕,疾奔技能冷却中!幸亏离终点已经不远了。”男子一回头,少女居然已经就在身后了,一个闪现。啊,超过他了,冲过终点了!

    “飞豹牌轻便型超级火箭靴,地精工厂荣耀出品,荣获省优,部优,国优等多项殊荣,是老百姓用得放心,玩得开心的信得过产品,是您家居家旅行,杀人放火之必备首选……”少女举着一双靴子如同广告代言人一般娓娓道来,差点就没把这个精灵给活活气晕。没办法,之前也没能说不能用工程道具,那么罕见的工程法师都让自己碰见,也算是倒霉了。

    “喏,这是输给你的笛子,愿赌服输!”男子愤愤地说。

    “我才不要呢,上面已经有你的口水了,脏死了!再说我也不会吹,这样吧,你给我吹够一百首曲子,我就放你走了。”女孩得意地看着面前这个手下败将。

    这支烈焰笛子是精灵随身很多年的宝贝,刚才本来就是割肉,听女孩这么一说赶紧点头。

    于是乎,艾泽拉斯第一台具有高智商和人性化但连地精侏儒都仿制不出的非投币人肉点唱机诞生了!

    精灵男子叫余,人类法师少女叫香,两人年龄相仿,正所谓是不打不相识。

    接下来的故事貌似有点恶俗,恶俗得有点像港产片。人肉点唱机吹完了100首曲子后,那一天开始,余抽烟没在用过火柴了。他们走到了一起,变成了远近闻名的“余香”侠侣组合。一年之后,他们成为了东部王国的竞技场的最佳组合,久居榜首不下。两人来到了精灵的出生地一起生活,还收了若干小弟,成立了一个叫“鱼香肉丝”的公会,公会的发展迅速,收了许多新人,虽然跟那些大公会在实力上还是相距甚远,但平日里也是热闹十分。
        
    会里谁都知道虽然表面上余是公会一把手,但是实际上真正呼风唤雨的是他背后的那个女法师。而余也不以为然,丝毫不以这为耻,两人之间的关系与日俱增。

    在对抗燃烧军团的战役洗礼中,每天都不断有新的公会诞生,也有一夜之间被摧垮的,而在他们的努力下,“鱼香肉丝”却保持高速的发展态势,甚至几次因为人员的大量流失而造成人心涣散时,在余香两人的挽救下还愣是挺了过来。公会成立两周年,据艾泽拉斯官方统计数字显示,“鱼香肉丝”已经是艾泽拉斯联盟人数最多的公会。余香组合也因此名声在外,两人当时甚至被烟草广告商看中,拍了一期“忧愁美”香烟的广告。可惜因为烟草广告的限制,直接被扼杀在了摄影棚,广告片段摘选如下:

男子左手搂着女孩,右手很酷地吸了一口烟
(嗲嗲地问):我…….是你的什么呀?
(向右边吐一口烟,望向女孩):你啊,你是我的忧愁美啊。
(嗔怒):啊~原来我是一根香烟啊~
(很深沉地望着女):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把你吸到肺里,吸到心里啊。
(一脸幸福地搂着男子).
(转向镜头)低声地说:香烟,我只抽忧愁美!
背景音乐某歌手之《烟味》响起……

   有好事者在若干年后找出两人的这期广告,在网上再播放时马上走红,该品牌香烟销量剧增。而当年刚出道的那位叫陈奕迅年轻歌手也因此一炮走红,甚至被誉为歌神学友的接班人,此是题外之话,不做详叙。

    香不仅是一个工程师,也是一个出色的裁缝,会里小弟们的符文布包和衬衣全是她一人所缝制,但包的质量的确一般,总有人抱怨会偶尔脱线后遗失物品,而且款式很老土,在那个月布大包流行的年头,四个小符文布包在身实在有点丢面子。还好,这个世界始终是有实力的人话事——大火球的威信终究胜过任何言语。

    有一天当她知道在那遥远的诺森德大陆有一种用叫霜纹布做的超大容量背囊时,她开始心动了,当得知还有一种可以当坐骑的飞毯时,更是恨不得马上飞赴这片神秘的大陆。可惜的是,新航线的开辟非一朝一夕能完成。唯有和其他人一般,翘首期盼着新航线的早日开通。香和余做了一个约定,新航线开通的那一天,他们要一起乘船去那里征战。

四、世事难料


    世事难料,就在公会庆祝完两周年之后的第二天,香却不留一点痕迹地离去了。如果不是桌上那半个魔法羊角面包下压着她亲笔写的字条,或许真以为是被另一个高手盗贼给掳走了。香的字条上简单的几句话告诉余,她家里出现了一些事情,需要回去处理,可能时间会有点长,但是去诺森德的那个约定,她一定会遵守的。

    余从认识香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她有着一个不简单的家族背景,从荆棘谷初次遇见时她那非凡人的贵族气质和不菲的衣服饰品就可以知道。并且在搬来达拉苏斯城之后,在他们遇到一些常人看来非常棘手的事情时,他们也都能非常“巧”地迎刃而解,虽然香没有说,余也没有问,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香后面的那个家族的作用,包括公会能够发展到今天,也都是这个原因。同期建立的几个公会,不是三天两头被人上门讨教,就是偶尔被媒体曝光公会中的谁谁骗钱了,到头来,他们的下场要么是解散,要么是被合并,从来没有第三种。

    焦虑地在家等了一个月后,余像发疯了一般率领公会的小弟们在艾泽拉斯的每一寸土地上寻找他的爱人的踪迹,甚至把荆棘谷的每一棵树,每一个山洞都找了个遍,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唯一期待只有希望那个诺言能够早日实现,可新航路的开通的日子仍然是望穿秋水也未盼到。这让余的心情变得非常暴躁,甚至有几次差点想自己带领公会的人去开辟新航线,但冷静下来也知道,这种事情不是单单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况且现在的公会是两人曾经的见证,可不能毁在自己手里。

   没有香的日子对于余来说是度日如年,简单地把公会内的事物分配给了几个忠诚的下属之后,余搬回了荆棘谷住。没住上两个月,耐不住寂寞的他加入了一支著名的雇佣军团,每月靠挂名收的荣誉会长的工资和几个盗贼研究员的顾问已经让他很富足了,不为赚取多少金币,只为那一次次的冒险中体会到的刺激,这种刺激可以让他暂时忘记挂念的悲痛和等待的焦虑。

    有了余的加盟,这支雇佣军势如破竹地将一个又一个不败神话打破:瓦斯琪、凯尔萨斯、阿克蒙德、伊利丹……这些近似于神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倒在他们脚下。

    去年的冬天,当余拿到基尔加丹手中缴获的群星之怒弓的第二天,他把这件神器和那一副源自伊利丹武器库的埃辛诺斯战刃一同包好,扔到了阁楼的箱子里,然后又一次回到了第一次与香相遇的荆棘谷居住。经常一个人在曾经第一次见面的路边坐着,一坐就是一整天。

    直到上月,余知道新航线终于开通了,激动的他连夜驱马到海湾换成了狮鹫来到暴风城,每天日复一日地坐在离城门最近的也是最繁华的一个旅馆里等待着心上人的出现。今天,已经是他等候的二十四天了,而明天,暴风号就要下水了,可她人呢?香啊,你在哪里?

五、最佳河蟹奖


    每天坐的位置一样,点的菜一样,喝的酒一样,连神情都似乎没什么新鲜样。这让所有对他早已熟悉的旅馆常客,包括老板娘在内都对他要等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那个女人,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啊,可以把一个勇猛的精灵折磨成这个样子。一周过去之后,其他人都没有了耐心,话题已经又转移到新来的客人身上,例如猜猜哪个客人更富有,哪个客人身边的小妞肯定不是老婆是二奶等,而只有老板娘还在默默地关注着他,热情如一地耐心给他换酒,也丝毫不介意他一个人摆了一大张桌子。偶有人提前来,她甚至还会好心地告诉那人这张桌子已经有人预定了。

    余还在喝酒,这已经是第七瓶了。太阳渐渐地落了下去,城里的气氛却丝毫不见降温。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穿绿色衣服的人走进了店,全场顿时都安静了下来,甚至弹吉他的歌手也停了下来。“是她吗?”余突然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眼睛却不敢往那人身上看,没胆量?还是害怕失望?但心跳的狂跳却是隐瞒不了自己的。可还没轮到他看,绿衣的人,已经轻轻地在他的这张桌子上坐了下来。他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啊,我的妈呀,是一个兽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戴着一个鼻环和两个硕大耳环耳环的女兽人。

    虽说现在联盟与部落已经达成协议,放下了武器,不再相互厮杀,而最近也都在为新航线的问题忙碌着,但毕竟双方的争斗是一个历史问题,再怎么样夸张,一个兽人大摇大摆地坐在暴风城最繁华的旅馆里,却也太匪夷所思了吧。穿着绿色外衣,哦,不,从头到脚的绿色皮肤外表在暴风城看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异形,这即便是在万圣节,也没人敢这样。

   可即便人们把眼睛揉了在揉,眼前这个大耳环的兽人坐在面前的事实还是改变不了。啊,莫非这个精灵男人等的就是这个女兽人?靠,那也太倒胃口了吧。全场的客人都把目光像聚光灯一般都集中到了他们两个身上。

    “我可以坐这里吗?”女兽人居然先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个地精的同声翻译器。在场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幸亏不是他,不然小旅馆两个坑位的洗手间肯定挤不下那么多同时呕吐的人。

    兽人的模样的确有点异类,不过对于一个曾经在牛头人村借住了三个多月的余来说,只要不拔刀的,都是朋友。余的样子在别人看起来有点尴尬,眉头抬了一下,说了今天下午大家听到的第一句话:“你不已经坐了吗?”

    兽人微微笑了笑,要说微笑是世界的共同语言并不夸张,看起来顺眼多了。人们的目光聚光灯也逐渐散去了。毕竟,这个年代,什么事情都能发生,连城门的卫兵都能放她进来,自己还能说什么呢。旅馆里的其他客人没一会,又恢复到之前的状态,谈笑声又大了起来。

   “能请我喝杯酒吗?帅哥!”啊,居然还向我们的帅哥搭讪!听到这句,旅馆里的女人们都往了过来。

    不知道是自己真的有点醉了,还是面前这个一直微笑的女兽人让自己有种熟悉的感觉,余喊过来侍应,加了一个杯子,什么也没说,又点燃了一支“忧愁美”。几个三小时前说过同样话的有几分姿色的妓女看到这里,顿时有一种想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的冲动。

    一人一兽,准确说一男精灵一女兽人,就这么一直坐着,倒也有点滑稽,如果拍下来放到艾泽拉斯图片网,肯定可以拿本年度的最佳河蟹奖。

    两人就这么坐着,余的目光还是老样子,望着城门,女兽人也是如此,偶尔瞟一下对面这个帅精灵的面孔,倒也没再说话,两人的酒量也很好,已经消灭了至少20瓶酒了。

    旅馆快到打烊时分了,但生意依然火爆。

   “她应该今天不会来了。”余心里想,这是最后一天了,想到这里余的心里又是一阵无尽的失落。全旅馆的人,那一刻,仿佛都听到了他的那一声叹气。

    “老板,埋单!”余掏出一个金币,有点恼地拍在了桌子上,竟直接把这个金币镶进了木桌。还没等老板娘把这个金币挖出来找零,已经见不到他离去的背影。而他对面的那个女兽人,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离开了。

六、出发


    暴风城百年最激动时刻的时刻到来了,暴风老国王瓦里安在上百名卫兵的簇拥下来到了暴风码头,半小时后,他将主持暴风号新航线首航的剪彩仪式。通往码头的马路上,临街的窗口边上,甚至屋顶,树上,都是人,尽管船票有限,不是每一个勇士都能如愿上船,但谁不想来见证这激动人心的时刻。

    余还是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第一个登上暴风号的他找了一个可以看见所有登船验票口的制高点,焦灼的目光如同X光在每一个上船的乘客身上打量,目光的尖锐让那些想趁机走私的旅客无一不把他当作是缉私大队的便衣。

    可惜,直到两千名乘客都上了船,依然见不到他要等的那个人。而此刻,老国王已经在漫天冲雷般的欢呼声中将手中一个象征性的按钮按下。这等待了几十年的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了!伴随着动听雄伟的联盟之歌,等候已久的群众立刻起身欢呼、鼓掌……这一幕,相信无论今后岁月如何流逝,所有的人都将牢记脑海。

    而这一刻对于余而言,是绝望之下的失落,失落之中的绝望。突然,他看到国王身边一个少女,白色圣洁的长裙,清雅秀丽的脸蛋,双眉修长,正是他朝思暮想的香……他大声地向她嘶喊着,喊着她的名字,可惜的是,鞭炮礼花的巨响和人们的欢呼声完全把他的声音盖过了。

    船已经渐渐驶出港口,除了跳海,已经别无他法,可是从小是旱鸭子的他或许还游到游到岸边就翻了肚皮。

   “你认识克丽丝啊?”旁边一个也是乘客的德莱尼人突然问道。

   “谁?”余有点糊涂,没多少理会,继续冲着岸上喊着香的名字。

   “国王身边的那个女孩啊,也就是他女儿克丽丝公主,你认识?”德莱尼人继续问。

   “国王女儿,公主?”余终于回过头来。

   “是啊!就是白色长袍的那个。”

   “我是认识啊,可是,她怎么会是公主呢,没听说老国王有这么一个女儿啊!”余彻底地糊涂了。

   “她是国王的养女,暴风城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啊,就连我们德莱尼人也对这个二十出头的女人敬佩得很呢,据说去年把老国王从奥卡兹岛救出来她可是头号功臣!”

   “什么?养女?!”余虽然想过香的无数个身份,甚至还一一去核查了一番,但是,怎么也不会想到他曾经的恋人居然是国王的女儿。从来不看新闻的他甚至连国王的名字拼写也不会,除了雇佣军的敌人他从来不去了解任何其他事情。
就在去年他还接到一个单子是到皇宫偷一条价值连城的项链。可是从来没想到,自己心爱的人居然曾经离自己那么近!

   “啊…………”德莱尼人和周围的其他乘客被这个突然抓狂的男人捶胸的咆哮吓到了。

   “也许第一次出远门,后悔了吧。”

   “可能是钱包被偷了。”八卦的乘客纷纷猜想着各种原因。

    两个小时后,暴风号巨轮驶入了公海,被突如其来的消息打击的余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是却没像其他乘客那般在船上的泳池等设施里放松。一个人来到了人少的船尾,看着慢慢模糊的远处的大陆,一头长发被海风吹着凌乱。

   余又掏出了“忧愁美”香烟,可惜海风太大,几次都没点着。突然,又是一股熟悉的热浪迎面扑来,他一侧头,一个相当于他脑袋两倍大小的火球擦脸而过,直接把他的香烟烧剩一个过滤嘴。

   正眼望去,一个身穿玫瑰色长裙的女子也盯着自己,不是那个叫香的女子,还能是谁!!

   一个小时候,暴风号上最让人羡慕的一对情侣出现在了船上最豪华的餐厅。

   “船开出的时候我看到你还在岸上啊,你怎么上来的?”

   “我家还有游艇啊,追上来还不是片刻间的事,我爸也在这船上啊!”女子一边笑着一边回答。余愣了下,真不知道面前这个女子有多少能耐自己是不知道的。

   “你还好意思说,昨天我坐在你对面半天,你正眼都不看我一下。”

   “什么,那个女兽人是你?”这个男人的大脑一天之内被冲击的次数太多了,已经绕不过来了。

   “话说,那个欺诈宝珠好像是您送给我的吧!难道你认为卫兵会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兽人在暴风大马路上瞎逛?”男子觉得自己开始慢慢地失去了语言的能力。

   回忆,还在继续,两人似乎此时此刻有说不完的话。

   “呵呵,我还记得你第一次钓到龙虾先生的傻兴奋劲。”

   “我也忘不了我第一次遇到你时火球把你烤成的熊样。”

   “那是我怜香惜玉!”

   “小样,把你的橙弓拿出来看看吧。”
  
   “你知道我的,我很低调的。”

   “少给本姑奶奶装,还想被我大火球伺候啊!”

    ……

    白日里火辣的太阳此刻温顺地像一个害羞的少女,慢慢地下沉,对于所有的人来说,燃烧的远征也结束了,但是在另一片大陆上,另一个远征才开始呢。 

【个人案例心得分享】闷骚是一种境界

    一直以来,对闷骚这个词,我一直有着自己的理解。屡次被人用闷骚一词形容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反省的总结有三点:

闷骚,之所以认为是闷,是因为会偶尔表现为明骚,甚至上升为狂骚;
闷骚,也是一种艺术,它的表现会在特定的条件下用一种特别方式来表达;
闷骚,这是一种凡人达不到的境界;

    综上所述,好吧,我的确闷了骚了,而且,还在继续闷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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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及总结:
【镜头1】:
某年秋天,一男子站在沙滩上,凝望着一望无际的海边,神情舒坦。海浪声,海风,细沙……都是城市里没有的,他闭上眼睛,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他深深地呼了几口气,渴望把这一切都打包带走。忽然,闷骚已久的他终于忍不住张开双臂,仰起头,高呼着海子的那首诗 “啊——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很遗憾,那天的大海貌似不太应景,“开”字刚念完,一个大浪打过来,身边的人都闪开了,唯独闭着眼的他没走。……半小时后,该男子出现在通往市区的公交车上,下半身湿透,哆嗦着,手里还领着一双湿漉漉的鞋子……回顾起来,如果当时浪再高一点,浪过后男子的嘴里吐出一条小鱼,这绝对可以媲美《九品芝麻官》里对着大海骂街的周星驰。

同去的同学在当天的BLOG这样写道“肚皮同学那天的举止非常让我们敬佩,那么大的浪,居然多都没躲!我以为他在检验他新买鞋子的防水性,后来才得知那一刻这厮是在吟诗!佩服!真是佩服。”

总结:
一、在那之前,我一直认为海浪是有规律,有节奏的,如同一首乐曲。可是我忽略了,乐曲,也TMD是有高潮的!
二、闷骚明骚都不是罪,但一个习惯了闷骚的人在公共场合明骚,会引起反常的事情发生,如同那个浪一般。


镜头2】:
那是一堂新员工的入职培训课,一切都跟以往一样,一样的地点,一样的领带,一样的课件,一样的开场白,不过今天有点特别的是,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女孩自从上课开始就一直盯着我不放。

每次培训前,我都会在洗手间好好地照过一下镜子,说不上帅,但我还是觉得自己今天挺得体挺精神的,黄色领带浅蓝色衬衣。为虾米她一直盯着我看捏,一个大姑娘这么盯着一个大小伙子看,一点掩饰都没有,难道她不害臊吗,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九十后现代爱情方式?又难道是别的什么原因,好吧,我勉强承认我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嗯,不多,就那么一点点而已。

我继续上这个没有什么难度的入职培训课,同样的课程我至少上了几十次了。开始讲解一些人事制度了,突然,她在其他学员不注意的时候,居然塞我一张小纸条,我的心跳开始狂跳,这……这也太赤裸裸了吧,单单眼神已经让我把持不住了,还传字条!这是正面的强攻啊!有什么话不好下课后私下里说,玩起这种把戏。莫非这也是一种另类的刺激?!我好紧张,自从高三那年的愚人节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这种被成为情书的东西了。

我等不到下课了,自己临时插播了一个学员分组讨论的问题“如何当一个好员工”之后,悄悄地把字条放进课件文件夹里,那一刻,我的心像挂在了一个大秋千上,荡啊荡,那种感觉很难描述,有如同中小学时打开考试成绩单前的一点担忧,又有拿着手机在公交车上偷拍MM的紧张与兴奋(仅拍脸,邪恶者请自宫),打开字条那一刻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短短的几个字会让我有那么华丽的震撼感,换句话说:彻底地被雷到焦了,字条上写着楚楚几个字:老师,你的裤链没拉!

总结:
一、上课前,需要照镜子的,不仅仅是上半身。
二、闷骚的大叔请不要再幻象萝莉撞到树桩上了,涂脂抹粉,乖乖地等待御姐的宠幸才是王道。


【  镜头3】:
这是一场普通的三人篮球对抗,但跟以往不同,这次输了的一方要输给对手每人五斤橘子。上一次输了3个西瓜的旧账让我方队员心如刀割,在“对方某一位主力失恋后消失”这个重大利好消息的鼓舞下,我方快节奏进攻行云流水、华丽无比的流畅配合,一直领先到了8:4,按规矩,哪一方先到10分就胜出。我仿佛看到了枝头的鸟儿对我笑,橘子在向我招手。我放慢了节奏,并试图想用三分球来给这场球赛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3分球算2分),很可惜,我与另一名投手都未能如愿,反倒是对方一鼓作气地利用其大个队员强打篮球两次得手。8:6!我还是不信邪,又投了一次三分,依然未果,还好幸运之神那天又一次眷顾我们,一个 “执死鸡”的进球让我们把比分改为了9:6,可惜在我们还没为此高兴时,对方似乎找到我方的软肋,继续坚持打篮下,连得了三分。9:9!

“我太阳啊,同志们,为了橘子,再加一把劲啊!”我怒吼着。那时的我球风并不如今天如此,司职组织后卫的我很少持球突破。内线队友在被对方严防的情况下我拿到了球权,倒给了外围的队友,我协助他进行了一个挡拆,然后一个后转身冲向篮底,果然是心有灵犀的队友,没等我喊要球,篮球已经到我的手里,篮下只剩一大个,我没有丝毫犹豫,跃起,1米80的大个同时跳起封堵。熟悉我的人都知道,勾手是我的成名绝技,篮底面对比自己高大的对手,这一招是最实用的。球换到我的右手,从右边轻轻一挑,精准的弧线,精准的力度,精准的方向,精确的擦板!而我由于惯性,已经冲到了篮板后面,但根据我以往的经历看来,此球必进无疑!

胜利后的狂喜让以往低调的我兴奋万分,双手握拳举过头顶,跑向场边,跑向场边观战的MM,心中狂喜。

“哈哈,五斤橘子!吃到便秘都值啊!”

那一刻,耳边的风声仿佛化作成了黄健翔式的解说。

——伟大的组织后卫!他继承了中国的光荣的谦虚传统,但他此刻为了橘子和胜利并没有谦让。乔丹、科比、姚明在这一刻灵魂附体!他一个人代表了现代篮球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但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球进啦!比赛结束了!他们队获得了胜利,战胜了那支妄想吃橘子的垃圾队伍。他们没有再一次倒在对手面前,伟大的组织后卫!
——把橘子交出来,然后滚蛋吧!

跑着跑着,突然觉得观战的人表情很奇怪,还有几个MM掩嘴偷笑。队友这个时候也还没有跑上来跟我庆贺,我回头一看,他们居然还在打!不对啊,说好了没有Deuce的啊!对方三打二,以多打少,很简单地被突破进球了,对方三名球员抱在了一起庆祝,两队友向我怒视了过来。我傻眼,蒙了,“刚才那球……怎么了?”我抓住旁边一熟悉的朋友问,“你刚才那球没进啊,最后弹了出来,对方拿了篮板就直接继续进攻了,真可惜啊!煮熟的鸭子飞了,到嘴边的橘子被抢了噢。”卧槽泥马啊!这都行!

我发誓,那是我自碰篮球以来最傻最囧的一次,用一句话来概括,那是囧的无以伦比啊!!

总结:
一、经常乐足球比赛里庆贺进球后发现进球被判无效的搞笑画面,今天,我也总算体验了一把。学乖了,以后看好了再庆祝。
二、 请参考镜头1的第二点总结。

未完待续......

宅男待业日记

深夜,凌晨两点,广州某小区十九楼某单元,我穿着一条贴身的内裤,蹲坐在电脑前,闭着眼睛,用力地摇了两下头,努力着从杂乱的思绪中理出这么几句。

左手边,是一包啃了三天都没啃完的瓜子和半包鸡仔饼;右手,是一杯黑色的含酒精液体,酒精浓度在40以下,忘了上次朋友是怎么给这杯东西命名的了,寡妇?还是鬼佬?音箱里,还是Eason婉婉地叙述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上午醒来的时候已经十点了,刻苦的我躺在床上,马上进入了紧张的学习,高声朗读几句倍儿有伦敦失业工人口音的English:I want a job!  I need a job!     Give me a job, please!!!

中午,蹩脚地用针线把衬衣的纽扣补了补,GL的衬衣质量也不过如此嘛!再贵的衬衣,纽扣也是针线缝上去的!

想起当年小学三年级劳动课上比赛钉纽扣,我可是第三名呢!  \(^o^)/ 这是我除了获得小学生优秀作文奖之外最经常跟别人吹嘘的资本。当然,除了你们,我也不会告诉其他人,那次比赛一共只有四个人参加,每个小组一名代表,作为数学小组长的我须眉不让巾帼,咳,你没看错,小学时候我的数学成绩,不是大学那帮同为微积分重修班的室友所能想像得到的!我没扎到自己一次,仅次于第二名十分钟不到就缝好了三个纽扣。剩下落在我后面那女孩因为紧张,手抖到我们比赛结束都没穿好针线。太华丽了,想起来那次是灰常牛逼啊,华丽的第三名!前两名都是一看就是针线活可比奶奶级的贤妻良母型女孩。我输得心服得不得了。  ╮(╯_╰)╭

洗碗是我最不喜欢做的家务,每次洗碗我都要嘀咕:娶老婆一定要洗碗的!一般情况下这几天我都是三四天洗一次,还好天气不是太热,不至于发臭,今天原本还没到第四天,但是前天父亲来电说出差广州,顺便给我带了点口粮。伟大的父母啊,我的大米已经见底了,这真是雪中送炭!一堆的碗筷被我洗好,塞进了消毒碗柜,包括那近三十个杯子。曾经,我妄想着成为一个杯子控,收集漂亮的杯子,尤其是玻璃杯。可惜就这点并不太花钱的爱好也被老妈训了好几次。唉,等有闲钱的时候还是要去一德路多淘淘。

老妈经常戏说我拖地的姿势是画大字,就是拿着拖把仿佛当毛笔一样在地板上写字。话已至此,相信很多人跟我都有同感,无论自己如何搞好卫生,父母眼里,按照他们的标准,都是脏。我没音响,只有开大着电视的音量,一边拖地,一边享受着What’s going on 里Eason醉人的声线。It seems great!

拖完地,已是下午五点多了,匆匆洗了个澡,剃了堪比野人的胡须,照了下镜子,勉强人模人样,下楼和小区的邻居们奔赴二横路某家顺德饭馆。要说我下午这一折腾,倒还没白费,七点的时候,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已经在家了,还带了四个同事,因为还有公事,明天又要一大早回韶,就不停留了。九点半,回到家的我再一次感叹父爱的伟大,换句话说,这简直是田螺姑娘的男装亲情版!大米,油,面条,还有家里特制的腊肠,都被一一放好在厨房。~~~~(T_T)~~~~

晚上一边聊天,一边整理硬盘,发现摇杆驱动器的文件夹里居然有那部被传的很神奇的《海角七号》,上次看了一半就关了,今天,发现这电影居然占了我半个G的硬盘,于是决定早死早超生,耐着十二分的性子把它看完了,到结尾还是忍不住骂这群犯贱的亲日台湾人。还居然敢送选奥斯卡外语片!我没当愤青很多年了,今天看这片还是有拿起床下那把仿真M4去收复台湾的冲动!冲动毕竟只是一时的,无处发泄的我恶狠狠地在摇杆驱动的文件夹里翻出很久没看的某部日本片,在女主角高声的叫喊中,我痛快并且轻松地下结束了这华丽的一天。

冬季拾遗

意料中,爱拉的书终于出了,吃惊的是这本书一度在卓越的同类书籍排行榜上保持前十,我作为大学时曾经调戏过她的同学之一也有几分骄傲。最近在卓越买了不少的书,包括这本《相亲以后》。简单看了看目录,什么”高潮“、”三条腿的男人“、”避孕药“的字眼让我直接联想到了第二个上海宝贝,哦,或许,她是该叫”杭州宝贝“了。坦白地说,书还是写的不错的,豆瓣和卓越的书评都挺高,至少写出了我们80年代初出生的人的一些思想,具体的东西,大家自己看吧,我就不当剧透了。16.7元,便宜啊!

硬着头皮阅完了某个同龄女作家写的《纪念我们即将逝去的青春》,其实我也好想写一本书,名字叫《纪念我们已经逝去的清纯》。

从11月中开始,闷骚了大半年的我突然神经质地做了一些反常规的事情,淘宝的店铺里留下了我一串的购买清单,从内裤到运动衣,第一次尝试在网上买衣物,末了对店铺的产品,物流和服务进行了长篇大论的评价,结果说:最高字数不能超过500,凸;当当和卓越也因为我的光临小赚了一笔,从佛教到陈列,再到古塔,小说,美式英语,希望能让自己的精神也充实一点。每天睡觉前看一小段,听一小段,感觉日子回到了高中。

去了趟海边,面对着大海的我又一次高喊了”面对大海,春暖花开“,还好,这次没有巨浪袭人。很好,很安全。

开始了有规律的体育运动,每周打两次球,跑两次步,做100个仰卧起坐和100个俯卧撑。篮球技术有点停滞了,三分球命中率远比中投高,或许对我来说,难度越大信心越足。还有就是连续打一个半小时的球我也不会抽筋了。某90后的MM想诱骗我去学跳拉丁,短信回复:就别折磨叔叔了,额的臀部已经下垂了,扭不起来了。

看了次奢侈品的展览,美酒名车,感叹浮云啊,虽然我也想这浮云偶尔飘落到我身上一下,世界还是那么虚伪,跟人一样。一如既往,如朋友评价:我是游离在物资与精神之间的人。

12月突然来了很多出差,度假的外地朋友,还是走着传统的招待路线:吃饭——许留山——逛街——宵夜。他们见到我都表示了对我目前一副憔悴模样的担忧,同时陪我一起痛斥了资本主义的剥削。谢了,我的朋友,算了,让他们继续压榨吧,我习惯了。

昨天收到了两条让人崩溃的短信,如我所料,招行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共欠了近5K,真的要赤字了,算了,年底了,偶尔奢侈一下当是慰劳下自己吧。

跟邻居出去腐败了几次,终于开始尝到了住在广州的好处了,美食原来都藏起来了。

NND,睡眠质量还是一如既往地差。

咖啡酒和君度橙皮酒已经喝完了,B52暂时停止供应。新品“乌鸦”正式上市。

下月满27周岁了,好想给自己一个耳光,纪念一下。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

    假如一个人的时候,他会寻找着在网上找闲书,听音乐,玩游戏,调酒给自己喝,那么,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懂得休闲,懂得情趣的人;

       假如一个人的时候,他可以自己出去看电影,购物,甚至或者旅游,那么,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懂得享受孤独的人;

       假如一个人的时候,他自己去游乐场,或者自己一个人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去某个体育馆听演唱会,那么,我们强烈建议这个人可以去看下心理医生了。

       还好,一个月前,在去看心理医生之前,大禾前同事Elma邀请我和她的一群朋友们去看张敬轩的演唱会,我答应了。说起来,这还是该鸟人第一次在大陆开演唱会。

 

       “我要去见我的仇人拉!”我无比激昂地发消息给朋友。

 

       第一次听Hins的歌要追溯到2003年的夏天了,那会不知道哪个朋友推荐了他的那首“断点”,旋律和歌词都挺不错,那会他还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愣头青,冲着他是广东籍歌手的缘故,我把这首“断点”和另一首“MY WAY”刻入了CD,并且高频率地在杭州的大学寝室放起他的这首日后成为成名作的歌。

       一、时间:20031123

              地点:上海军工路

              人物:年少的我和当年的初恋

              经过:绝对是“断点”的真人版,“静静地陪她走了好远好远,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听着她说现在的改变,看着我依然最爱的笑脸,这条旧路依然没有改变,以往的每次路过都是晴天……”快五年了,我还是深刻地记得军工路上雨后尘埃的那种气味,还有她登上公交车的那个背影。

              总结:歌曲很冷酷,很准确地完全把当年的我刻画出!同年某夜凌晨,在杭州保俶路上的某破KTV里,我五音不全地饱含感情和泪水最后一次吼完了此曲。从此,这首歌被我打入冷宫,这是我和轩仔第一次结缘,错了,结怨!

 

       二、时间:20065

              地点:上海

              人物:上铺和他初恋

              经过:我原以为只有自己会听张敬轩,没想到在寝室放他歌的时候,也让睡我上铺的家伙耳濡目染了!从MV一开始的男女主人公那两句对白“我的条件那么普通,你怎么会选择我”“你以为漂亮的女生,只喜欢那些外表的东西吗”开始,我一直认为Hurt So Bad这个MV是为他的故事所写的,当然,除了那一耳光。我开始埋怨自己当初听张敬轩为什么不戴耳塞。111演唱会那天,我很残忍地拨通了上海他的电话,让他聆听了该曲的现场版,成功地让他进入哽咽。好吧,听那歌时Elma发现我脸上有颗液体,我承认,那是出自我的器官。

           总结:听悲伤的情歌,一定要戴耳塞,不要骚扰群众,扩大影响。另外,漂亮的女孩,不是凡夫俗子的选择,请慎重再慎重。

 

       三、时间:20067

              地点:北京机场、广州某人行天桥

              人物:某可爱的男人

              经过:还没来得及安慰上铺,我结束了那场被朋友评价为悲壮的柏拉图精神恋爱。歌曲《过云雨》很好地把握了我当时没带伞蹲天桥心情,“快乐会否再来过,探访我们两个,谁都不想在让你哭,只想你自己一个。外面的雨下得太久,我的心感觉冷漠,看到这一场过云雨,你是否会想起我”,这种意境,只有在失恋后蹲天桥才能理解。想起她,我还是很快乐,因为我尽了力,尽了全力。我很开心,她现在还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蓝颜知己,也许这才是我的位置。

              总结:NO Distance Love again!参考二的总结。另外,七月,广州的天说变就变,外出请带伞。

 

       插曲,自从那会开始,我和上铺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单身,每当张敬轩出新专辑,但两人都左顾右盼,担心周围有人会出现感情危机,不断提醒之下还好平安无事。达叔和书记等人都进入了婚姻筹备阶段。没想到……

 

       四、时间:2008911

              地点:广州

              人物:还是那个龌搓男

              经过:087月,张敬轩发行了《酷爱》专辑,平安无事地到了九月那天才知道这首歌还有一个中文版本叫“吻得太逼真”。我靠!

              总结:报应。

 

       好了,我和轩仔的仇恨就描述到这里,谢谢大家欣赏,希望大家理解为什么我这么一个快三十的中年男子会那么不识趣地花了那么多大洋去买他的演唱会门票。哦,对,貌似张敬轩跟我同龄,嗯,都是奔三的人了,他开演唱会赚我钱,羞愧啊!

       好吧,轩仔,希望你的唱片越卖越火,希望你越来越靓仔,但是,求求你放过我们吧。正所谓: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都折腾我那么多回了,该停手了,哦,该停嘴了吧。都是八十年代的,何必呢,给条生路吧!唱些例如“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的新风尚的歌多好啊,又健康,又给人希望。

 

 

                                                                                11月3日

这杯酒,名字叫“华”

这杯酒,名字叫“华”

列出了十个人的名字,六个女性,四个男性,取出他们名字中的一个字,给我自己创作的鸡尾酒取名。酒并不重要,重要的不是它的味道,而是喝酒人的心情以及调酒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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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杯,取名为“华”,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女人,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因为她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自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的生命属于她!这不是一见钟情,但却是比一见钟情更为甚之的情感,比铭心更入,比刻骨更深。我知道,无论我有多爱她,都还是超越不了她对我的爱。

她的名字中的字“华”,和她的略有带中性的性格一般,不服输却始终不失温婉。

她的个子不高,体型略胖,所以用传统的古典杯再合适不过了。

酒的外观并不“华”丽,暗暗的咖啡色带有一点古典美,低调,却让我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我甚至可以在喝之前就直接从它的外观想象得到它的味道。适合餐后慢饮。喜欢在不开灯的夜里,品上一杯“华”,无论是多骄躁的心,都能在这一刻平静下来。

百利甜与Kahlua咖啡酒都是我的最爱之一,两者在一起的香醇,确实有点腻,加三块冰块,刚刚好,深深地呼吸一口,喝上一小口,咖啡的香和牛奶的滑一下充满了整个口腔。一口下肚十分钟,口腔里回味的却是威士忌的醇。

我知道,“华”这杯酒,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将来我将执谁之手,无论我的人生是曲折还是顺利,甚至无论地球明天是否依然转动,她都将伴随我左右。这杯酒,你也有一杯,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母亲大人”。

口感指数:★★★★★             醉人指数:★★★☆☆

                  

十一月十一日,我脱光了

   

      从来没有想到这样一个节日居然那么“受欢迎”,从10月底就有人不断提醒我这一天的到来,很可惜,我的思维没有受到任何左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天,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

 

      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点,我脱光了,在淋浴头下,温水从头留到脚趾,大汗后的感觉很倦,但是真的很爽,靠在浴室的墙壁上,我开始回味反思着这平常的一天。(好吧,我承认我是标题党!)

 

      这个半月,日子规律得跟女人的月经一样,连一周内每天的衬衣都是排好颜色的。今天周二,原本是应该穿咖啡色衬衣的,鬼使神差,早上我换上了浅蓝色的那件,嘿嘿,女人也偶尔不调的时候。镜子前对比着换了好几条领带,臭美地最终选定了粉色条纹的那条,塞进包里,套上夹克,出门。

 

      还是预算,还是计划,还是被K……不提也罢……心态一定要好!

     

      没有MM观战,但是我今天的状态依旧很好,坐了一天办公室的我信心很足,无论面对比我强壮许多重多二十斤的河鱼,还是高上五厘米的高佬,我都没有丝毫胆怯,速度比上周又快了,假动作比以往更加逼真,勾手的命中率至少达到了巅峰时期的60%。而几个可以入选教科书的高难度换手上篮让我的信心大增,以至在这后来有几个几乎死角的球都被我神奇般地投入。

 

      如果他们只认为我只会突破和勾手,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说两次中投的命中是对方的大意,那么高达33%的可怕三分命中率绝对可以宣告射手的回归。要知道,曾经,我的三分球都会让人胆战心惊,让人拍手称快!嗯,是的,惨不忍睹的命中率让对手拍手,让队友谩骂,囧。

 

      如果他们认为我只会投篮,那更是特错大错,别忘记我大学打的是组织后卫!两次技惊四座的脑后NO – LOOK – PASS和一次在两人的围堵下依然传出的致命一击都绝对可以入选当日该场地的最佳前十。

 

      当晚我的技术统计还是可以让期待已久的粉丝感到惊喜,如果那个绕着场子散步的大妈是球探的话,我想我是绝对有可能入选下一届广州天河棠东社区篮球队的候补名单。

     

附录,个人技术统计

      得分:赢了四场输0场,10球一场,进球超过己队50%

      三分球:三投一中,命中率33.33333……%,真的很高了

      篮板:捡过几个,篮底的确不是我优势

      助攻:很多,如果队友命中率高一点点,那就很多+10

      盖帽:1次,郁闷的是被盖了之后还进了!被封盖2次,这个正常!

     

      喝粥的时候跟河鱼说,如果每周做两次仰卧起坐,每次三组,腹部可以很有效地减肥。一年前,我很相信这个,不过一年后,我的腹肌还是上下两块。这次,祝他好运吧!

我和我的小姊妹

听闻杭州和北京各举行了一次大学聚会,某个周末我按耐不住内心的骚动,也决定把广州的兄弟姐妹们聚齐来腐败一下。于是……我约了我的姊妹——小颖和老大,除了小戴,广州四侠来了三,很不错,来了四分之三!

时间约在周五晚上,地点定在光明广场八楼的大头虾。

照旧,依然是我最早赶到现场,照旧是我拿号等位。周末吃饭的人很多,我拿了个79号,前面还有三十多位!两女人很不厚道地在喊到77号的时候出现!

照旧,还是那些老话题,先八卦一下各自的私生活,小颖饶有兴致地谈了IT男见家长的情景;老大撒谎说跟东北男人分手了,事实上结果还是继续在打骂中纠结;我也顺带说了一下和GF的情况,哦,错了,是EX GFS告别的事。

照旧,继续八卦大家相熟的某某男,某某女的情况。小颖以前的室友结婚了,嗯,很好,也算是个极品女;老大的男人准备奔广西发展事业,老大决定嫁鸡随鸡,不过谁知道是不是真的,上一次我记得是去新加坡的,金融风暴影响那么大啊;我也顺带把国庆的杭州游中见到的那些同学近况宣读了一番,包括山伯的女人,包括文静的小男人,包括单身的上铺……

照旧,气氛还是很热烈,旁边的眼镜男不止一次在听到我们的彪悍语之后筷子掉落,不止一次想提出换位置。嘿嘿……每一次,貌似我们广州三侠外出都能吓倒一片。

照旧,饭后又是我先闪人,她俩继续逛街。

另外,这次没有照旧AA,我买了单。

低等动物

晚饭后,半躺在阿青新居家的一把长椅上,懒洋洋地把脚很不雅观地摆在他家的茶几上。阿青站在梯子上擦灯上的灰尘,娶了他的女人一定很幸福。

阿青的妹妹坐在新买的钢琴前,问我:“哥哥,你看上有点闷哦,我弹首曲子给你听好不好?你想听什么?”

“那弹个十八摸吧!”我想都没想就回答。

一个黑色暗器直接朝我袭来,即便是高手也难逃一劫,可惜我不是高手,我是高高手,一个敏捷的抬腿,竟然直接把该暗器夹住。即便是李寻欢在世,恐怕也要叹息。

暗器是一个黑色的白抹布,沾满了无数尘埃的抹布,被它沾上的人生不如死,位列十大厉害暗器之次席。首席是什么至今是个谜。

“你个死无赖!别教坏我妹妹!”阿青恶狠狠地说。
“就是!别教坏纯洁的我,你个大色狼!你听过用钢琴弹十八摸的吗!”兄妹一心,其利断金。
“我只是随口说说……别当我是坏人啊!”我辩解道。

“不过,如果有谱,说不定我也能用钢琴试试!”阿青妹妹补充道。

我夹着抹布的脚突然抽筋了,阿青连人带梯子摔了下来。

都说九十后的人是彪悍的一代,此话果然不假!十大暗器之首原来是吓死人不偿命的彪悍语,它杀人于无形,不愧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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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对音乐有点麻木,MP3里只有两首歌:Eason《低等动物》和IL Divo的《Isabel》,耳膜的确有点腻了。做预算做得头有点大,每天都加班。还是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思绪的阴霾仍然残留着。

   睡前,喝了半杯不加冰的伏特加,把自己想像个成一个“天真的低等动物”,很好,很强大!半夜,没有开灯,在昏暗的灯光中,我光着脚,和寂寞他妹妹跳了一曲华尔兹。

王者归来

 

这注定也是一场强弱分明的比赛,从我进的第一球我就知道。连续晃过两个人之后,再一假动作骗过第三人,然后一个指尖挑出的低手上篮,堪称完美!

 

虽然我的体重还在70KG+,虽然我的身高也跟10年前一样,但是面对这群菜鸟,我没有丝毫手软。加上篮下河鱼的身高和体重优势,我肆无忌惮地如入无人之境,如此慢的假动作居然也可以让对方跃起,10年前的我穿越时空,再次上身,我冲,我突,仿佛间,我左勾手,右上篮,让对手无所适从,扼腕,含泪叹息“既生杰,何生己”,有人甚至想到了轻生……对不起,我尊敬的对手,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强大!

 

再次感谢我的观众,感谢我的粉丝,从杭州远道而来给我助威的漂亮MM(其实是被我用一份甜品骗来的),你的机票没有白白付出!这场众星云集的球赛相信一定让她毕生难忘!谢谢她的矿泉水~

 

顺便提一句,如果我的体力可以恢复十年前的二分之一,不,三分之一,在后半部分,我完全可以让对手继续俯首称臣,很可惜,我TMD很丢脸地小腿肚子抽筋了!我跑不动了,2个中学生连同一个中年男子很不厚道地开始了报复,并借此机会蹂躏了我们。我鄙视你们!

 

-_-

 

belly green

Ocupación
Ubicaci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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